EPS應急電源是根據消防設施、應急照明、事故照明等一級負荷供電設備需要而組成的電源設備。其一般應該需要具備三大功能系統:
一、由消防應急工作照明燈,所組成的消防工作照明功能系統,為滅火以及救援人員而設置,一般設置在發電配電房、消防泵房、消防控制中心、通訊中心等此類的重要場所,其應急工作時間不應低于90min,并滿足正常工作照度要求。
二、由消防應急疏散照明燈所組成的,消防疏散功能系統,是為了在人員疏散時,提供必須的照度而設置,一般設置于公共走道、豎向樓梯間,其應急工作時間不低于90min,照度不低于0.5Lx。